“治校”与“治学”的权衡——也谈大学校长职业化
【出 处】:《
教育发展研究
》
CSSCI
2015年第0卷第23期 20-25页,共6页
【作 者】:
张焱
【摘 要】
我国大学校长介于“官员”与“学者”之间,“治校”与“治学”的关系是矛盾统一的。从大学的组织特性、发展需求来看,“学术型校长”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但随着高等教育日渐成熟,越来越需要职业化的“治校型校长”,这就要使校长成为教育家和管理专家,树立教育理念、推动学术治理。“治校”要依据法律法令、规章制度,寻求适合学校发展的标准和模式。同时,大学校长要遵守学术职业要约,担当社会责任,回归育人根本,去学术“官本位”,甘于无私忘我。文章建议在进一步完善责权利机制的基础上,推进大学校长职业化,为实现大学“善治”而力行求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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