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首页
  • 机构设置
  • 期刊介绍
  • 期刊导读
  • 投稿须知
  • 在线投稿
  • 联系我们

栏目导航

期刊导读
邮箱投稿
邮政投稿
在线投稿

期刊介绍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期刊导读 > 2013年 > 24 > 信息摘要

个体化社会与承认的教育

【出 处】:《 教育发展研究 》 CSSCI 2013年第24期 71-76页,共6页

【作 者】: 章乐

【摘 要】 个体化社会已经来临,其表现为人们从传统社会形式与义务中解放出来,不得不独自承担自我发展的责任。并以从众的无意识方式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个性趋同。承认有三种形式:情感关怀、法律承认和社会尊重。生活在个体化社会中的个体需要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承认,因为重建社会关系、摆脱身份焦虑、寻求自我认同都离不开他人的承认。个体化社会的教育更需要给予儿童以承认,这是由儿童情感发展的特殊性以及个体化社会的教育中充斥着大量的蔑视所决定的。承认的教育需要把教育的终极目的定位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学校共同体的建构,并以此展开三种形式的教育承认:给予每个学生以教育爱;承认每个学生平等的教育权利;承认每个学生的独特个性与成就。

相关热词搜索: 个体化 个体化社会 承认 承认的教育 individualization individualized society acceptance education of acceptance

上一篇:关注“较不利者”——学校制度生活中的利益补偿实践初探
下一篇:“这是为你好”——论教育规训的隐秘机制

  • 首页
  • 期刊介绍
  • 在线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 沪ICP备05026355
地址:上海市茶陵北路21号  邮政编码:2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