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应根据户改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政策
【出 处】:《
教育发展研究
》
CSSCI
2014年第15期 98-98页,共1页
【作 者】:
【摘 要】
7月30日至31日,教育部在京召开专题会议,对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作出部署。会议强调,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中央深化综合改革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分类指导。根据户籍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分类指导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合理确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建制镇和小城市要全面接收随迁子女就学,清理、取缔不合理“门槛”;中等城市要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大城市要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入学;特大城市要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人口控制目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教育承载力合理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努力提高随迁子女教育质量。